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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坤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千万支高端环保过滤芯系列产品及塑料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消息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www.chuzhou.gov.cn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龙坤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千万支高端环保过滤芯系列产品及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千万支高端环保过滤芯系列产品及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南京北路347号(租赁滁州市会峰墙体材料供销有限公司1#厂房)
    建设单位:     安徽龙坤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投资11500万元,租赁厂房面积约6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2500万支聚丙烯滤芯、150万支折叠滤芯、350万支线绕滤芯和1500万个塑料制品,其中塑料制品包括自身使用的骨架500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为挤出、喷丝、烘箱加热、注塑、焊接和封盖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G2、G3、G4、G5)。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量为0.0586t/a、0.00018t/a,排放速率为0.0081kg/h、0.000025kg/h,排放浓度为1.35mg/m3、0.0042mg/m3。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苯乙烯:排放浓度≤50mg/m3),该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15m排气筒(1#,内径0.5m)高空排放。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供的估算模式预测得知,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99m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77mg/m3、0.0000009mg/m3,占标率为0.01%/0.01%,对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供的估算模式预测得知,本项目生产厂房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8mg/m3、0.0018mg/m3,占标率为0.09%/0.06%,简单地形最大值出现150m处。类比可知本项目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0mg/m3)要求,苯乙烯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5.0mg/m3)要求,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苯乙烯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根据计算,本项目废气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厂房外100m范围内。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生产厂房外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因此,评价认为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分别为960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滁州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清流河,可减轻对清流河的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熔喷滤芯生产设备、线绕滤芯设备、折叠滤芯成套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最大声源强度值为85dB(A)。根据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厂界的最大影响值为45.7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投产后噪声在厂界预测点的贡献值较小,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投产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割工序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检验工序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处理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化粪池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0-3215626
传真:     0550-3925175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东北角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